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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23 10:18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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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有關背景
2014年2月,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皖發〔2014〕4號)精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瞭《安徽省支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細則(試行)》等6個配套文件。經認真總結試行情況,落實新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中發〔2015〕8號)精神,進一步提高配套文件的針對性、操作性,省政府決定對支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皖創新創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共用補助、創新能力評價5個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將國傢重點新產品研發後補助實施細則納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新制訂加強實驗室建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科技保險試點工作3個實施細則。2015年7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辦〔2015〕40號,簡稱“1+6+2”配套政策)。
二、操作程序和步驟
1.申請通知發佈。省科技廳會同財政廳聯合印發配套政策申請補助通知,啟動政策兌現工作,各市按通知要求實行網上填報。具體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通知。
2.市(縣)先行補助。2015年嚴格執行市先行補助以及“企業願意幹、政府再支持”的規定,對能力建設、人才團隊、科技成果轉化、大型儀器共享、科技保險、省重大科技專項、省重點實驗室等細則,按規定市(縣)先行補助。申請材料由市科技部門受理,並會同市財政等相關部門審查,經市政府審核後報省科技部門。
3.執行時間安排。“1+6+2”配套政策統一組織,統一申請通知,分二批執行。第一批是能力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大型儀器共享、科技保險4個政策補助;第二批是省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技專項2個政策補助。其中省重大科技專項中的國傢科技重大項目補助納入第一批執行。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單獨發佈公告,按規程操作。
4.嚴格依規操作。各市是資金補助管理的責任主體,要通過現場檢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嚴格把關,對各類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省科技廳委托有關專業機構負責材料受理、專傢審核等事務性工作。省科技廳在受理各市補助申請材料後,會同省財政等相關部門,對各市(縣)先行補助予以認定,並提出省獎勵補助建議,經公示、報省政府審定等程序後,撥付獎勵補助資金。對市創新能力評價,不涉及經費,委托第三方發佈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
三、政策主要內容
(一)《安徽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央企和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省、市(縣)對符合下列四類之一條件的企業:納稅20萬元以上科技型企業、省備案的孵化器及在孵企業、引進國傢級研發機構企業、新型研發機構,購置用於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原值10萬元以上),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的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2)對我省企業在境外設立、合辦或收購研發機構的,省、市(縣)按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0%予以補助,省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3)對新認定的國傢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傢級工業設計中心,省、市(縣)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企業國傢級質檢中心,省、市(縣)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傢級企業技術中心,省、市(縣)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國傢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傢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省、市(縣)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上述獎勵省級不重復安排。
聯系處室及電話:研發設備補助:高新處,62653528;境外研發機構補助:國合處,62657892;國傢級研發平臺補助:高新處62653528,社發處62678552,農村處62678648。
(二)《安徽省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皖創新創業實施細則》。
1.扶持對象
省內及省外、境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國際先進或國內一流科技成果,有意落戶安徽創業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
2.扶持內容
(1)按照專傢評審意見、市支持力度、科技成果所處階段等,省對在皖創新創業的科技團隊分A、B、C三類分別出資參股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市裡給予不少於省裡的資金支持。
(2)對發展良好的科技團隊創辦企業,省將給予以下獎勵:
第一,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5年內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或香港證交所成功上市的,省扶持資金在企業中所占股份全部獎勵給團隊成員,每延遲1年上市獎勵比例減少20%;或自協議簽署年度以後的連續五個會計年度(含協議簽署年度),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累計實際繳納稅金(不含土地使用稅)達到省扶持資金出資總額,獎勵省扶持資金在企業中所占股權的30%,每多完成的實繳稅金達到省扶持資金出資總額的20%,增加10%獎勵,直至達到100%;或在協議簽署後60個月內(含60個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科技團隊有權按照投資本金及退出時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資金使用成本回購省扶持資金所占股權。
第二,B類、C類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連續3年以上銷售收入、上繳稅收增長較快,發展勢頭良好,可繼續申請省扶持資金支持。累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資格條件
(1)科技團隊創辦的公司註冊成立3年以內。
(2)科技團隊占其創辦公司的股份不低於20%。
(3)科技團隊及其他股東現金出資不低於各級政府扶持資金總額的50%。
(4)科技團隊攜帶的科技成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一流水平,並能在自公司註冊之日起18個月內轉化為產品並形成銷售收入。
(5)公司所在市的政府支持資金到位。
4.有關說明
市支持資金先行到位後,才可申報省扶持資金。省扶持資金支持額度不高於市支持資金。省發佈團隊招引公告,各市與團隊對接,團隊註冊公司,市支持資金到位,市推薦申請省扶持資金,省通過專業機構組織專傢評審、現場考察,提出擬支持的30個團隊名單,公示並報省政府審定後,由省投資集團進行資產評估、商務談判,投資入股。
聯系處室及電話: 省科技廳國合處,62659890。
(三)《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央和省屬單位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企業和高校院所以技術入股、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皖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省按其技術合同成交並實際到賬額,給予技術輸出方10%的補助,單項成果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2)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獲認定的國傢級重點新產品、新藥證書、動植物新品種,可申請研發後補助,省後補助金額原則上不高於市(縣)。其中國傢重點新產品,省按企業當年新產品銷售收入統計數據,排序前10名的,每個產品補助100萬元;排序11-30名的,每個產品補助60萬元;排序31名以後的,每個產品補助30萬元。
(3)企業獲三類以上國傢新藥證書和藥品註冊批件且在本省投入生產,可在獲批三年內申請補助;一、二、三類新藥銷售額分別排前10名的,一類新藥補助150萬元,二類新藥補助100萬元,三類新藥補助50萬元。
(4)企業獲國傢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省對每個新品種補助30萬元。
聯系處室及電話:總牽頭處室:政策處62655281;轉化科技成果補助:區域處62644232;國傢重點新產品補助:計劃處64693921;新藥證書補助:社發處62678552;動植物品種補助:農村處62678648。
(四)《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共用補助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納入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儀器管理單位。中央和省屬單位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對單臺價格在30萬元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管理單位,省按其出租儀器設備年度收入的20%給予補助,每個管理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租用單位所在市(縣)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條財處,62654895。
(五)《安徽省加強重點實驗室建設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已批準建設的國傢級實驗室和已建成運行的省級實驗室,具體為以下四類實驗室:國傢重點實驗室;國傢工程實驗室;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安徽省工程實驗室。
2.補助內容
一是省市聯動共同支持建設一批企業實驗室;二是擇優重點加強建設一批高校院所實驗室;三是鼓勵加快建設若幹國傢級實驗室。具體要求和支持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實驗室,省市擇優共建:
依托單位為我省企業的國傢級實驗室;
依托單位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
本細則印發施行之日起,新申請建設的省級企業實驗室申請兌現本美國商標申請流程細則支持,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依托單位年銷售收入不低於2億元,二是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三是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並驗收通過。
對擇優共建的企業實驗室,連續三年,省、市(縣)每年分別給予100萬元的經費支持。
(2)依托高校院所建設的實驗室,具備下列條件的,擇優支持:
實驗室研究方向符合我省優勢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所屬學科為我省優勢學科(原則上要求為國傢級重點學科);
依托單位每年投入實驗室的運行和科研經費不少於300萬元;
對擇優支持的實驗室,連續三年,省裡每年給予100萬元的經費支持。
(3)對新批準建設的國傢級實驗室,省、市(縣)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在國傢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國傢級實驗室,省、市(縣)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基礎獎勵處,62655036。
(六)《安徽省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細則》。
1.補助美國商標申請費用對象
(1)承擔美國商標檢索省科技重大專項: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在安徽境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國傢科技重大項目補助: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央企和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承擔單位投入不低於60%,市(縣)先行補助不超過20%,省按不高於市(縣)補助額度予以補助。省每年對各市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投入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每個項目原則上省支持經費為100-300萬元/項。
(2)對企業上年度爭取到國傢863計劃、國傢支撐計劃、國傢科技重大專項、國傢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國傢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國傢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傢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在市(縣)先行補助的基礎上,省按不高於市補助額度,省補助比例不高於國撥經費到帳額的10%。
3.工作程序
(1)各市圍繞本市首位產業或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確定一個科技重大專項領域,並編制實施方案。
(2)省科技廳組織專傢審議各市實施方案,確定省科技重大專項,形成年度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申報指南。
(3)省科技廳發佈專項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各市組織項目申報。
(4)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傢評審,提出項目補助建議並公示;市縣先行補助,省再按比例補助,下達資金計劃。
4.有關說明
省重大科技專項中的國傢科技重大項目補助放入第一批執行。在申請省補助截止期前,省科技廳有關重大專項操作規程及節點安排,按領域分工具體指導對接。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計劃處,64693921。
(七)《安徽省推進科技保險試點工作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保費補助支持的對象為安徽省內高新技術企業。央企和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先行開展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5個險種的科技保險保費補助。
(2)所在市(縣)先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20%給予補助,省再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20%給予補助。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條財處,64691013。
(八)《安徽省創新能力評價實施細則》。
1.評價對象
全省16個市。
2.評價內容
(1)從三個維度評價:一是僅采用絕對值數據的靜態評價,二是僅采用增長率數據的動態評價,三是動態、靜態各占50%比例的綜合評價。
(2)評價分三個步驟(三個維度評價方法相同):
一是運用功效系數法,將指標統計值轉化成無量綱數值。
計算公式:
其中為的無量綱化值,為實際值,為最大值,為最小值。
二是運用加權平均法,計算指標綜合指數值。
計算公式:,其中是指標對應的權重。
三是按靜態評價、按動態評價、按動態50%和靜態50%比例評價,匯總最後得分。
3.評價指標
(1)地方財政科技撥款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來源:省財政廳(安徽統計年鑒)。
(2)R D經費占GDP比重,來源:省統計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徽統計年鑒)。
(3)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來源:省統計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徽統計年鑒)。
(4)萬人發明專利授權量,來源:省知識產權局(安徽統計年鑒)。
(5)高新技術企業數,來源:省科技廳(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報告)。
(6)規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機構的比重,來源:省統計局(安徽統計年鑒)。
(7)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來源:省統計局(安徽統計年鑒)。
(8)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額占地方進出口總額的比重,來源:省商務廳。
(9)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來源:省科技廳、省統計局(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報告)。
(10)規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來源:省經信委(安徽統計年鑒)。
4.有關說明
(1)基礎數據不需要市提供。
(2)委托專業機構開展評價並發佈評價報告。
聯系處室及電話: 省科技廳計劃處,64693921。
【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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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有關背景
2014年2月,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皖發〔2014〕4號)精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瞭《安徽省支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細則(試行)》等6個配套文件。經認真總結試行情況,落實新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中發〔2015〕8號)精神,進一步提高配套文件的針對性、操作性,省政府決定對支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皖創新創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共用補助、創新能力評價5個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將國傢重點新產品研發後補助實施細則納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新制訂加強實驗室建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科技保險試點工作3個實施細則。2015年7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辦〔2015〕40號,簡稱“1+6+2”配套政策)。
二、操作程序和步驟
1.申請通知發佈。省科技廳會同財政廳聯合印發配套政策申請補助通知,啟動政策兌現工作,各市按通知要求實行網上填報。具體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通知。
2.市(縣)先行補助。2015年嚴格執行市先行補助以及“企業願意幹、政府再支持”的規定,對能力建設、人才團隊、科技成果轉化、大型儀器共享、科技保險、省重大科技專項、省重點實驗室等細則,按規定市(縣)先行補助。申請材料由市科技部門受理,並會同市財政等相關部門審查,經市政府審核後報省科技部門。
3.執行時間安排。“1+6+2”配套政策統一組織,統一申請通知,分二批執行。第一批是能力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大型儀器共享、科技保險4個政策補助;第二批是省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技專項2個政策補助。其中省重大科技專項中的國傢科技重大項目補助納入第一批執行。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單獨發佈公告,按規程操作。
4.嚴格依規操作。各市是資金補助管理的責任主體,要通過現場檢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嚴格把關,對各類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省科技廳委托有關專業機構負責材料受理、專傢審核等事務性工作。省科技廳在受理各市補助申請材料後,會同省財政等相關部門,對各市(縣)先行補助予以認定,並提出省獎勵補助建議,經公示、報省政府審定等程序後,撥付獎勵補助資金。對市創新能力評價,不涉及經費,委托第三方發佈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
三、政策主要內容
(一)《安徽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央企和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省、市(縣)對符合下列四類之一條件的企業:納稅20萬元以上科技型企業、省備案的孵化器及在孵企業、引進國傢級研發機構企業、新型研發機構,購置用於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原值10萬元以上),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的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2)對我省企業在境外設立、合辦或收購研發機構的,省、市(縣)按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0%予以補助,省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3)對新認定的國傢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傢級工業設計中心,省、市(縣)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企業國傢級質檢中心,省、市(縣)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傢級企業技術中心,省、市(縣)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國傢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傢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省、市(縣)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上述獎勵省級不重復安排。
聯系處室及電話:研發設備補助:高新處,62653528;境外研發機構補助:國合處,62657892;國傢級研發平臺補助:高新處62653528,社發處62678552,農村處62678648。
(二)《安徽省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皖創新創業實施細則》。
1.扶持對象
省內及省外、境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國際先進或國內一流科技成果,有意落戶安徽創業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
2.扶持內容
(1)按照專傢評審意見、市支持力度、科技成果所處階段等,省對在皖創新創業的科技團隊分A、B、C三類分別出資參股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市裡給予不少於省裡的資金支持。
(2)對發展良好的科技團隊創辦企業,省將給予以下獎勵:
第一,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5年內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或香港證交所成功上市的,省扶持資金在企業中所占股份全部獎勵給團隊成員,每延遲1年上市獎勵比例減少20%;或自協議簽署年度以後的連續五個會計年度(含協議簽署年度),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累計實際繳納稅金(不含土地使用稅)達到省扶持資金出資總額,獎勵省扶持資金在企業中所占股權的30%,每多完成的實繳稅金達到省扶持資金出資總額的20%,增加10%獎勵,直至達到100%;或在協議簽署後60個月內(含60個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科技團隊有權按照投資本金及退出時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資金使用成本回購省扶持資金所占股權。
第二,B類、C類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連續3年以上銷售收入、上繳稅收增長較快,發展勢頭良好,可繼續申請省扶持資金支持。累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資格條件
(1)科技團隊創辦的公司註冊成立3年以內。
(2)科技團隊占其創辦公司的股份不低於20%。
(3)科技團隊及其他股東現金出資不低於各級政府扶持資金總額的50%。
(4)科技團隊攜帶的科技成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一流水平,並能在自公司註冊之日起18個月內轉化為產品並形成銷售收入。
(5)公司所在市的政府支持資金到位。
4.有關說明
市支持資金先行到位後,才可申報省扶持資金。省扶持資金支持額度不高於市支持資金。省發佈團隊招引公告,各市與團隊對接,團隊註冊公司,市支持資金到位,市推薦申請省扶持資金,省通過專業機構組織專傢評審、現場考察,提出擬支持的30個團隊名單,公示並報省政府審定後,由省投資集團進行資產評估、商務談判,投資入股。
聯系處室及電話: 省科技廳國合處,62659890。
(三)《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央和省屬單位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企業和高校院所以技術入股、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皖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省按其技術合同成交並實際到賬額,給予技術輸出方10%的補助,單項成果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2)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獲認定的國傢級重點新產品、新藥證書、動植物新品種,可申請研發後補助,省後補助金額原則上不高於市(縣)。其中國傢重點新產品,省按企業當年新產品銷售收入統計數據,排序前10名的,每個產品補助100萬元;排序11-30名的,每個產品補助60萬元;排序31名以後的,每個產品補助30萬元。
(3)企業獲三類以上國傢新藥證書和藥品註冊批件且在本省投入生產,可在獲批三年內申請補助;一、二、三類新藥銷售額分別排前10名的,一類新藥補助150萬元,二類新藥補助100萬元,三類新藥補助50萬元。
(4)企業獲國傢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省對每個新品種補助30萬元。
聯系處室及電話:總牽頭處室:政策處62655281;轉化科技成果補助:區域處62644232;國傢重點新產品補助:計劃處64693921;新藥證書補助:社發處62678552;動植物品種補助:農村處62678648。
(四)《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共用補助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納入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儀器管理單位。中央和省屬單位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對單臺價格在30萬元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管理單位,省按其出租儀器設備年度收入的20%給予補助,每個管理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租用單位所在市(縣)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條財處,62654895。
(五)《安徽省加強重點實驗室建設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已批準建設的國傢級實驗室和已建成運行的省級實驗室,具體為以下四類實驗室:國傢重點實驗室;國傢工程實驗室;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安徽省工程實驗室。
2.補助內容
一是省市聯動共同支持建設一批企業實驗室;二是擇優重點加強建設一批高校院所實驗室;三是鼓勵加快建設若幹國傢級實驗室。具體要求和支持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實驗室,省市擇優共建:
依托單位為我省企業的國傢級實驗室;
依托單位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
本細則印發施行之日起,新申請建設的省級企業實驗室申請兌現本美國商標申請流程細則支持,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依托單位年銷售收入不低於2億元,二是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三是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並驗收通過。
對擇優共建的企業實驗室,連續三年,省、市(縣)每年分別給予100萬元的經費支持。
(2)依托高校院所建設的實驗室,具備下列條件的,擇優支持:
實驗室研究方向符合我省優勢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所屬學科為我省優勢學科(原則上要求為國傢級重點學科);
依托單位每年投入實驗室的運行和科研經費不少於300萬元;
對擇優支持的實驗室,連續三年,省裡每年給予100萬元的經費支持。
(3)對新批準建設的國傢級實驗室,省、市(縣)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在國傢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國傢級實驗室,省、市(縣)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基礎獎勵處,62655036。
(六)《安徽省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細則》。
1.補助美國商標申請費用對象
(1)承擔美國商標檢索省科技重大專項: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在安徽境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國傢科技重大項目補助: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央企和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承擔單位投入不低於60%,市(縣)先行補助不超過20%,省按不高於市(縣)補助額度予以補助。省每年對各市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投入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每個項目原則上省支持經費為100-300萬元/項。
(2)對企業上年度爭取到國傢863計劃、國傢支撐計劃、國傢科技重大專項、國傢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國傢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國傢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傢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在市(縣)先行補助的基礎上,省按不高於市補助額度,省補助比例不高於國撥經費到帳額的10%。
3.工作程序
(1)各市圍繞本市首位產業或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確定一個科技重大專項領域,並編制實施方案。
(2)省科技廳組織專傢審議各市實施方案,確定省科技重大專項,形成年度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申報指南。
(3)省科技廳發佈專項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各市組織項目申報。
(4)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傢評審,提出項目補助建議並公示;市縣先行補助,省再按比例補助,下達資金計劃。
4.有關說明
省重大科技專項中的國傢科技重大項目補助放入第一批執行。在申請省補助截止期前,省科技廳有關重大專項操作規程及節點安排,按領域分工具體指導對接。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計劃處,64693921。
(七)《安徽省推進科技保險試點工作實施細則》。
1.補助對象
保費補助支持的對象為安徽省內高新技術企業。央企和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申請。
2.補助內容
(1)先行開展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5個險種的科技保險保費補助。
(2)所在市(縣)先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20%給予補助,省再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20%給予補助。
聯系處室及電話:省科技廳條財處,64691013。
(八)《安徽省創新能力評價實施細則》。
1.評價對象
全省16個市。
2.評價內容
(1)從三個維度評價:一是僅采用絕對值數據的靜態評價,二是僅采用增長率數據的動態評價,三是動態、靜態各占50%比例的綜合評價。
(2)評價分三個步驟(三個維度評價方法相同):
一是運用功效系數法,將指標統計值轉化成無量綱數值。
計算公式:
其中為的無量綱化值,為實際值,為最大值,為最小值。
二是運用加權平均法,計算指標綜合指數值。
計算公式:,其中是指標對應的權重。
三是按靜態評價、按動態評價、按動態50%和靜態50%比例評價,匯總最後得分。
3.評價指標
(1)地方財政科技撥款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來源:省財政廳(安徽統計年鑒)。
(2)R D經費占GDP比重,來源:省統計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徽統計年鑒)。
(3)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來源:省統計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徽統計年鑒)。
(4)萬人發明專利授權量,來源:省知識產權局(安徽統計年鑒)。
(5)高新技術企業數,來源:省科技廳(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報告)。
(6)規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機構的比重,來源:省統計局(安徽統計年鑒)。
(7)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來源:省統計局(安徽統計年鑒)。
(8)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額占地方進出口總額的比重,來源:省商務廳。
(9)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來源:省科技廳、省統計局(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報告)。
(10)規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來源:省經信委(安徽統計年鑒)。
4.有關說明
(1)基礎數據不需要市提供。
(2)委托專業機構開展評價並發佈評價報告。
聯系處室及電話: 省科技廳計劃處,6469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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