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西藏司法局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31號)和《司法部關於做好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西藏自治區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傢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5、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三)報名人員應當註意把握的報名政策條件及具體要求
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報名人員戶籍為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即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含因畢業院校出具延長學籍決定的在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報名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參加高等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時須具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查詢不到學歷信息的,報名人員應當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凡查詢不到學歷信息也不能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美國商標註冊台中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2、本人畢業證書。
3、本人電子證美國商標註冊流程件照片。
4、要求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打印版)。
5、報名人員單位政工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證明(現役軍人出具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一)報名方式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西藏考區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繳費的方式,不再進行報名現場確認。西藏自治區設漢文、藏文試卷考點、考場。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名。
(三)報名流程
凡在西藏自治區報名參加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的人員,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報名流程和重要提示等內容,瞭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做好各項報名資料準備工作,以便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信息填報、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信息填報程序後,應當由本人準確、真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電子照片,到西藏自治區司法廳一樓東側司法考試辦公室及各地司法處,由工作人員現場協助辦理),並加以信息確認做出相關承諾,以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凡填寫、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視為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並視情給予相應處理,必要時可向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院校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法律後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3、上傳報名電子照片。
本人近三個月內的正面2寸(46mm×32mm)、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免冠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類型為jpg格式,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將通知重新上傳照片。因報名人員個人原因未在報名期限內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而致不能完成報名的,後果由報名人員自美國商標登記費用負。
電子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報名人員應妥善保管報名時的電子照片,用於資格申請和制作證書。
4、現場繳費。
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後,符合要求的,在繳費預約時間前往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交納考試費。依據[藏發改辦]108號規定,每名考生考試費為240元。
5、網上下載準考證。
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報名條件,且已交納考試費的,準予核發準考證。準考證由報名人員於9月1日至9月13日從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4日、15日。具體為:
試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與科目
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31號)。
(三)考試紀律和要求
1、應試人員應當認真閱讀《國傢司法考試應試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塗、作答;遵照《國傢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2、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參考時,除攜帶必須的考試用具外,禁止攜帶與考試無關的任何物品。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將在9月16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在9月19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應試人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可在9月19日晚20時至9月23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傢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傢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五、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司法部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負責公佈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在司法部規定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期限內,向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和畢業證書向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六、其他
咨詢有關國傢司法考試相關政策事項電話:
區司法廳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0891)6285672
日喀則地區(0892)8824337 山南地區(0893)7822460
林芝地區 (0894)5822751 昌都地區(0895)4824214
那曲地區 (0896)3820858 阿裡地區(0897)2824733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更多信息請訪問:新浪司法頻道 司法考試論壇
特別說明:由於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新浪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正式信息為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31號)和《司法部關於做好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西藏自治區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傢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5、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三)報名人員應當註意把握的報名政策條件及具體要求
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報名人員戶籍為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即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含因畢業院校出具延長學籍決定的在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報名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參加高等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時須具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查詢不到學歷信息的,報名人員應當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凡查詢不到學歷信息也不能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美國商標註冊台中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2、本人畢業證書。
3、本人電子證美國商標註冊流程件照片。
4、要求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打印版)。
5、報名人員單位政工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證明(現役軍人出具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一)報名方式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西藏考區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繳費的方式,不再進行報名現場確認。西藏自治區設漢文、藏文試卷考點、考場。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名。
(三)報名流程
凡在西藏自治區報名參加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的人員,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報名流程和重要提示等內容,瞭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做好各項報名資料準備工作,以便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信息填報、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信息填報程序後,應當由本人準確、真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電子照片,到西藏自治區司法廳一樓東側司法考試辦公室及各地司法處,由工作人員現場協助辦理),並加以信息確認做出相關承諾,以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凡填寫、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視為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並視情給予相應處理,必要時可向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院校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法律後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3、上傳報名電子照片。
本人近三個月內的正面2寸(46mm×32mm)、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免冠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類型為jpg格式,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將通知重新上傳照片。因報名人員個人原因未在報名期限內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而致不能完成報名的,後果由報名人員自美國商標登記費用負。
電子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報名人員應妥善保管報名時的電子照片,用於資格申請和制作證書。
4、現場繳費。
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後,符合要求的,在繳費預約時間前往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交納考試費。依據[藏發改辦]108號規定,每名考生考試費為240元。
5、網上下載準考證。
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報名條件,且已交納考試費的,準予核發準考證。準考證由報名人員於9月1日至9月13日從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4日、15日。具體為:
試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與科目
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31號)。
(三)考試紀律和要求
1、應試人員應當認真閱讀《國傢司法考試應試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塗、作答;遵照《國傢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2、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參考時,除攜帶必須的考試用具外,禁止攜帶與考試無關的任何物品。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將在9月16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在9月19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應試人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可在9月19日晚20時至9月23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傢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傢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五、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司法部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負責公佈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在司法部規定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期限內,向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和畢業證書向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六、其他
咨詢有關國傢司法考試相關政策事項電話:
區司法廳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0891)6285672
日喀則地區(0892)8824337 山南地區(0893)7822460
林芝地區 (0894)5822751 昌都地區(0895)4824214
那曲地區 (0896)3820858 阿裡地區(0897)2824733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更多信息請訪問:新浪司法頻道 司法考試論壇
特別說明:由於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新浪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正式信息為準。
AUGI SPORTS|重機車靴|重機車靴推薦|重機專用車靴|重機防摔鞋|重機防摔鞋推薦|重機防摔鞋
AUGI SPORTS|augisports|racing boots|urban boots|motorcycle boots
87FD0437ABC46750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